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4-07-26 11:42:06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93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印发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


关于印发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2〕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促进我国数控技术的推广应用与持续创新,推动机械产品的创新应用,科技部联合各有关单位正式启动了“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同时,成立了“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科技部作为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分别作为副组长单位,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标准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目前,《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规划》已经“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十二五规划
http://www.most.gov.cn/tztg/201205/t20120504_94110.htm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1985年1月21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985年国家预算;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

关于依法纠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联营商业企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依法纠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联营商业企业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于1990年3月、1993年12月登记注册的北京雷蒙协和商场、北京协和奥光商场,均为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联营设立的商业性法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协和电子工业(珠海)有限公司和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上述两家联营公司的设立,不符合我局《关
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和与内资企业横向经济联合有关问题的复函》(企外字〔1987〕第53号)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与内资企业联营、合营举办商业性企业”的规定,也不符合现行国家外资政策的有关精神和我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
记管理的若干规定》(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登记管理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由你局根据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督促北京协和奥光商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接受协和房地产(宁波)有限公司的转股,并按照我局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文件的规定予以规范

二、北京雷蒙协和商场的设立,虽不符合当时的有关规定,但鉴于协和电子工业(珠海)有限公司已具备条件,可按我局工商企字〔1995〕第260号文件的规定予以规范。
本通知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




199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