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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03 15:08:2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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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

农办农〔2009〕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今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深入持续发展,我部编制了《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省区市、本单位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我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种植业管理司)。联系电话:010-59191834,传真:010-59193347,电子信箱:cetushifei@agri.gov.cn,邮编:100125。

  附件: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2009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方案

  2005年以来,国家启动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各级农业部门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广模式,不断完善技术规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的技术体系,提升了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在促进全国粮食连续增产上发挥了应有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2009年度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农民为出发点,以提高技术覆盖率、到位率为目标,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为载体,突出“推进农民转变施肥观念,扩大配方肥生产供应,指导农民按方施肥”三大重点,整合相关资源,加强示范培训,引导企业参与,创新推广机制,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深入开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思路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走“大配方、小调整”的配方肥推广应用路子。针对企业规模化生产与配方肥小批量需求的矛盾,采取区域大配方与局部小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适度减少配方数量,促进大中型企业按方供肥,努力扩大配方肥应用范围。

  二是以科学施肥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优化调整肥料结构。公布区域性配方信息,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引导企业改善肥料生产结构。

  三是把增强农民科学施肥意识作为深化测土配方施肥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开展示范培训,使更多的农民体会到测土配方施肥的好处,增强农民科学施肥的自觉性。

  四是在创新中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不断深化。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技术路线、企业参与、推广到户等关键环节,鼓励基层创造,及时总结经验,力争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二、目标任务

  在前四年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力度,力争在实施范围、覆盖作物、工作内容、重点对象、示范带动等各个方面都有新的突破,为今后长期开展这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扩大实施范围。争取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测土配方施肥的支持力度,力争项目基本覆盖到全国主要农业县(场)。全年免费为1.5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面积达到10亿亩次以上。

  ——拓展覆盖作物。在继续抓好粮、棉、油等大宗作物的同时,推动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开展。

  ——突出重点对象。突出抓好全国2600个粮棉油高产创建万亩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高产创建示范户、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强化示范带动。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每个项目县(场)建设百亩示范方10个、千亩示范片5个、万亩示范区1个,展示示范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深化工作内容。力争采样测土和田间试验等基础工作有新提高,企业参与测土配方施肥有新局面,技术推广机制创新有新突破,服务能力和技术到位率显著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夯实基础,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新建项目县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充实土肥技术队伍。强化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要注重取土化验、田间试验、农户调查、配方制定、施肥指标体系建立和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使基层技术人员真正理解要求,把握要领,规范操作。加强土肥化验室建设,规范软硬件配置,适应测土配方施肥需要。续建项目县要树立长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土肥技术推广机构和技术队伍。继续做好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分区域、分作物逐步建立和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指标体系,筛选和确立施肥配方,构建施肥专家咨询系统,为宏观控制施肥结构与微观指导施肥提供科学依据。强化化验室质量管理,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化验室申请资质认定,探索改进测试方法,不断提高测试效率,满足日益增长的测土服务需求。注重收集整理分析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建立和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开展耕地地力评价,了解和掌握耕地资源状况,推进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跟踪调查了解农民施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肥料需求和使用信息。

  (二)创新机制,深入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简化。将复杂的技术理论简单化、傻瓜化,简化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内容,用通俗易懂语言,让群众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培训,寓教于乐,提高学习兴趣。二是结合。与新型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等已有项目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主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是包干。建立专家技术人员包村包户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四是互动。采取举办农民田间学校、家庭课堂等形式,让农民参与进来、互动起来,手把手指导,面对面交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示范效果。五是集中。在做好技术专家常年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在春耕、夏收夏播、秋冬种等关键农时季节,集中组织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备肥备耕、水肥管理等技术指导服务。各地要积极发挥地市级作用,强化对项目县的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

  (三)强化示范,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一方面要建立示范平台。与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百千万”示范工程,分层次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片、方),做到村有百亩示范方、乡(镇)有千亩示范片、县有万亩示范区。在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户进行现场观摩、讲解、培训,让农民看到测土配方施肥的真正效果,引导广大农民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另一方面要建立示范队伍。以种植大户、高产创建示范户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全程技术服务,培植扎根农村、为我所用的技术示范推广队伍。每个项目县(场)重点培植100个种植大户、50个科技示范户和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公开信息,全面推进企业参与。各地要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模式,公开配方信息,推进企业广泛参与。一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春耕和秋冬种备肥用肥之前,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发布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农业部和各省农业部门要按照优势作物区域,减少优化配方数量,扩大适用区域,发布区域性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及肥料“大配方”信息,引导企业按方生产,指导科学施肥;项目县要按季节及时发布县域施肥技术指导方案和农户施肥建议卡,科学指导农民购肥用肥,按方施肥;二是引导企业按方生产配方肥。采取“大配方、小调整”的生产模式,企业按照农业部门提供的“大配方”组织生产,农业部门利用“图、表、卡”等方式,指导农民对“大配方”进行“小调整”;三是推进配方肥连锁经营。运用连锁、超市、配送等现代物流手段,构建和完善基层供肥服务网络,实现产销直接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四是开展农化社会化服务。鼓励企业建立乡村流动配肥站等农化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以统测统配统施为主要内容的农化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民按方购肥施肥。

  (五)完善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修订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安全使用。完善项目验收和质量考核制度,适时进行阶段性验收,确保项目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建立配方肥生产质量追溯制度,定期组织肥料市场抽查,防止肥料企业生产不符合配方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肥料,加大对不法企业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和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各项制度落实,严格奖惩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六)注重宣传,着力扩大社会影响。注重宣传领导,宣传测土配方施肥成效,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注重宣传社会,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与理解;注重宣传企业,增进企业的了解,引导企业广泛参与;注重宣传农民,宣传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增强农民科学施肥意识,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展宣传月(周)、召开现场会、举办成果展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态势,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墙上有画、网上有消息,努力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社会影响,让全社会关注、重视和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四、农业部主要活动

  (一)制定发布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春耕和秋冬种备肥用肥高峰前,组织制定2009年春季和秋冬种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发布科学施肥技术方案,指导农民“科学、经济、环保”施肥。

  (二)组织开展“巧施肥、促增产”春季指导活动。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和春季作物需肥规律,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切实做好田间肥水管理,促进夏收粮油增产增收和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三)召开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会议。4-5月份组织召开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会议,总结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成效,分析测土配方施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培训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管理人员,安排部署2009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四)调查测土配方施肥效果和肥料使用情况。5-6月份对小麦、油菜,7-8月份对早稻,10-12月份对玉米、中晚稻和棉花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效果和肥料使用情况调查,了解测土配方施肥对增加产量、节本增效、促进肥料使用结构调整、改善肥料供求关系、平抑肥料价格等方面的作用。

  (五)召开测土配方施肥现场观摩交流会。7-8月份组织召开全国测土配方施肥现场观摩交流会,参观现场,交流经验,总结模式,研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专家服务月活动。在秋冬种农民购肥、用肥高峰季节,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民按照配方选好肥、施好肥。

  (七)组织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和部级抽查验收。8-10月份就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2006和2007年项目进行部级抽查验收,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8-11月份,开展项目县化验室检测质量抽查考核活动,重点对100个2007年启动的项目县(场)进行抽查考核。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征用耕地口粮补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征用耕地口粮补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澄府〔2007〕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征用耕地口粮补偿费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三届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

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征用耕地口粮补偿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保证国家建设必须的土地,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及《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老城开发区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的征用耕地补偿口粮费实施办法的经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耕地口粮费,是指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要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属现状种植水稻的灌溉水田或望天田,政府财政按年度补偿口粮费。
第三条 老城开发区规划属国务院批准的海口三大组团之一的老城工业组团,本办法所指的老城开发区范围内的耕地不列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范畴。
第四条 老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被征用到现状种植水稻的灌溉水田或望天田的单位群众均属补偿范围。
第五条 凡在政府存量建设用地或政府储备用地范围重新开垦复耕现状种植水稻的水田不属于补偿范围,但尚欠农民征地和安置补偿款、地表从未改变且原农户一直耕作的水田除外。
第六条 被征用到现状种植水稻的水田,除一次性按国家补偿标准补偿有关征地费用外,每亩每年补偿按600元的标准补偿口粮费,连续补偿50年。
第七条 被征用到现状种植水稻的水田的单位群众,根据实际征用面积登记造册,由澄迈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管理,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开设银行口粮费专户。
第八条 口粮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于每年十二月份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将本年度的口粮费直接拨付到被征地单位集体口粮费帐户。
第九条 被征用到现状种植水稻的灌溉水田或望天田存在转包情况的,由转包方和承包方协商分配。
第十条 征用耕地口粮补偿费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可用于购买粮食、购买社保、医疗等,此费由社会保险事业局及补偿对象所在镇共同监督。
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地类属水浇地、旱地、菜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均不属补偿范围。
第十二条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征收本办法所指的现状种植水稻的灌溉水田或望天田的,按照本办法施行。
第十三条 被征地单位不得在本办法规定的补偿、补助范围以外,提出额外要求或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征收本办法所指的现状种植水稻的灌溉水田或望天田,如由县政府统一按同性质等面积异地调换土地的,不拨付口粮费。
第十五条 征用澄迈县境内但在澄迈县老城开发区范围以外或经省级以上批准成立的开发区范围内的现状种植水稻的灌溉水田或望天田的,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后,老城开发区征用耕地口粮补偿费实施办法同时终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促进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和《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邴媛媛 杨荣臣  联系电话:010—59957687 59957683
传  真:010—59957684  
电子邮箱:yiyuanpingshen010@126.com

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3. 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附件1.doc 9741bd9b955c7cb3a763ad69af477c4d.doc (42.50 KB)
附件2.doc bb95ac4e694de79c5d870d53054e3445.doc (41.00 KB)
附件3.doc 4acc7f3352211b19491d339363b8df1d.doc (40.00 KB)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一、三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规定,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外科二级分科应命名为外一、外二、外三……,不得出现其他命名。
核心指标四: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五: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10%。
核心指标六: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6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3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7个百分点;或比例在10%-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或比例在20%-30%,但较上年度增长了3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科室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八:重点专科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份运行病历中,执行中医诊疗方案的病历数≥4份。
核心指标九: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核心指标十: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个科室,每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2项。
核心指标十一: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中医药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评审该项指标得分≥17分。
核心指标十二: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等区域定位明确。
(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4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核心指标二: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标三: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核心指标四: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核心指标五:制定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核心指标六: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核心指标七: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核心指标八: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核心指标九: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核心指标十: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附件2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2年版)

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常见病及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指标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40%。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20%;或比例在10%以下,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个百分点;或比例在10%-20%,但较上年度增长超过了2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六:重点专科研究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中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七:重点专科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份运行病历中,执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的病历数≥4份。
核心指标八: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核心指标九: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个科室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项数≥6项。
核心指标十: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中医药知识,并与所在科室的中西医结合特色相结合。中药候药区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评审该项指标得分≥8分。
核心指标十一: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等区域定位明确。
(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4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标准。
核心指标二: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标三: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核心指标四: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核心指标五:制定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核心指标六: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核心指标七: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核心指标八: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核心指标九: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核心指标十: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附件3

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2年版)

一、三级民族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民族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和不合格民族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
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
二、《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民族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70%;或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7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突出民族医药特色,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核心指标四:科室制定至少3个以上民族医优势病种民族医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临床科室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民族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五:非药物民族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8%。
核心指标六:民族药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超过70%。
核心指标七:重点专科研究制定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民族医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民族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个病种中,符合要求的、完善的民族医诊疗方案数量≥4个。
核心指标八:重点专科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所抽查的2个重点专科的6份运行病历中,执行民族医诊疗方案的病历数≥4份。
核心指标九:建立民族药饮片(含原料药、卡擦药等)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核心指标十:科室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项目数符合要求,所抽查的3个科室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项数≥6项。
核心指标十一: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民族医药知识,使用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民族医药特色相结合。民族药候药区宣传民族医药相关知识。评审该项指标得分≥17分。
核心指标十二: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健康状态辨识及其风险评估区域、健康咨询与指导区域、健康干预区域、辅助区域等区域定位明确。
(二)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均≥300张,科室设置、每床建筑面积、人员配备和设备、设施符合三级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

核心指标二:加强急诊检诊、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核心指标三: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核心指标四: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核心指标五:制定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核心指标六: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核心指标七: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核心指标八: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核心指标九: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核心指标十: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