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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时间:2024-05-13 03:23:5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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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苏增添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现行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下列8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1、《福州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榕政[1991]30号,1991年10月30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2、《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市政府令第3号,1993年5月11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3、《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榕政综[1998]210号,1998年9月3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4、《福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榕政综[1996]204号,1996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5、《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榕政综[1998]199号,1998年8月19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6、《福州市实施〈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榕政[1993]16号,1993年8月10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7、《福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号,1997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8、《福州市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榕政综[1998]87号,1998年4月16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二、下列3件市政府规章宣布失效:

  1、《福州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榕政综〔1998〕90号,1998年4月20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2、《福州市科技园区暂行管理办法》(榕政[1997]15号,1997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3、《福州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榕政综[1999]199号,1999年8月9日市人民政府颁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于调整部分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部分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5]68号



有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麻醉药品经营的管理,更好的满足医疗需求,根据有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意见,现对部分二级麻醉药品、罂粟壳经营企业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新增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汉市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二、取消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大连美罗股份药品公司
  四川广汉英豪医药有限公司

  三、名称变更的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
┌──────────────┬────────────────┐
∣ 原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 变更后二级麻醉药品经营企业名称 ∣
├──────────────┼────────────────┤
∣国药集团医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      ∣
├──────────────┼────────────────┤
∣朝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抚顺市中心医药批发站    ∣辽宁长河药业有限公司      ∣
├──────────────┼────────────────┤
∣江苏省扬州医药总公司    ∣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      ∣
├──────────────┼────────────────┤
∣国药集团医药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山东省医药公司       ∣山东天地医药有限公司      ∣
├──────────────┼────────────────┤
∣广东省医药公司       ∣广东广弘医药有限公司      ∣
├──────────────┼────────────────┤
∣荆洲恒春茂药业有限公司   ∣恒春茂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  ∣
├──────────────┼────────────────┤
∣国药集团医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
  四、名称变更的罂粟壳定点批发经营企业:
  辽宁省药材公司变更为辽宁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药材公司变更为广东广弘药材有限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分行是否可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的有关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商业银行分行是否可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的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外企字[2002]第84号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是否可以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的请示》(甘工商企字[2002]5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发[1993]6号文件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1993]第244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除经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以外,对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兴办的非金融企业或其向其他行业投资兴办的企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暂停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作为企业股东。

三、对于司法审判或仲裁裁决结果与上述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你局应依法做好解释工作,并建议有关部门向其上级机关请示。

二OO二年四月十五日